李家超:已開展23條立法準備工作 構建有效國安法律系統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為落實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政府已經開展23條立法的準備工作,明年完成立法與《香港國安法》連結起來,構建有效的國安法律系統,以完善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李家超在「全港學界國家安全常識挑戰賽」啟動禮視像致辭,表示明天是國家憲法日,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憲法》是制定《香港國安法》的重要基礎,《憲法》更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有專門規定,包括有關保障國家的根本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保護國家秘密等,以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