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稱研究竊取國家秘密罪行可否以公眾利益作辯

林定國重申相關理由必須有凌架性和非常緊急,確保不會被濫用。
林定國重申相關理由必須有凌架性和非常緊急,確保不會被濫用。

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當局正積極研究有關「竊取國家秘密」的罪行,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但重申,相關理由必須有凌架性和非常緊急,確保不會被濫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如果新聞界從政府官員的非正式訪問中取得的資訊,屬正常獲取的資料,不認為記者是無合法權限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