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罪行 一般不獲減刑籲勿以身試法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2021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被判監。據了解,馬俊文因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刑期,原定昨日刑滿出獄,但最終需要繼續服刑。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是否因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收緊在囚人士提早獲釋條件,馬俊文因而繼續服刑。李家超強調,如果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一般來說都不會獲減刑。
李家超指出,條例中列明,如果囚犯是因為被裁定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除非得到懲教署署長信納,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該名囚犯不可獲得減刑,同時無論在條例生效之前、當日或之後都適用。
李家超呼籲,大家不要嘗試去做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般不會獲得減刑,因此不要以身試法,而懲教署署長在處理有關個案時,會按照法律進行。如任何人對有關決定感到不滿,可以透過法律方式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