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船涉走私一億元電子零件 女子自稱付貨人代表被捕
海關破獲一宗價值1億元的電子零件走私案,拘捕一名53歲自稱貨運公司付貨人代表的女子。
海關本月4日選定一個原定以遠洋船前往馬來西亞,報稱裝有鋁合金的貨櫃作檢查,發現有大量電子廢料堆放在紙箱上,當中有大量不在貨物清單的物品,包括新的集成電路、電腦伺服器、路遊器、手提電腦等舊電子產品及廢料。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張業泰說,由於電子廢料及產品常見走私運往內地,不排除今次檢獲的產品最終會轉運內地。海關相信這些舊電子產品及廢料會被回收及提取有用物料,過程中會燃燒及使用化學物料,並會產生大量有害物質。
張業泰說,國際間對有害廢物轉移受巴賽爾公約條例規管,國家是公約的締約國,因此條例適用於香港。根據公約,相關物料要先得到馬來西亞政府批准進口,環保署才會發出許可證,海關行動履行了國際義務及體現巴賽爾公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