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香港違反洗錢條例 被罰900萬元
金融管理專員對華南商業銀行香港分行違反《打擊洗錢條例》罰款900萬港元。
金管局完成對華南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今次紀律處分行動,是根據金管局對華南香港就《打擊洗錢條例》所設立制度及管控措施的合規情況,進行調查結果而作出。
調查發現的管控問題,涉及華南香港2012年4月至2018年7月期間,未對某些客戶的交易審查背景及目的、未有以書面方式列明審查結果以持續監察與這些客戶的業務關係。華南香港期間亦未有設立及維持有效措施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下,持續監察與客戶業務關係的責任。
至於2018年3月1日至7月9日期間,華南香港作為匯款機構,在多項匯出的跨境電傳轉帳中,沒有記錄收款人姓名或名稱,及或未有在附隨有關電傳轉帳信息內包括收款人姓名或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