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本月21日起實施便利通關新安排

符合特定要求的港產食品,在抽樣後可直接放行,毋須等待檢測結果。(港台圖片)
符合特定要求的港產食品,在抽樣後可直接放行,毋須等待檢測結果。(港台圖片)

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有關《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安全監管及口岸便利通關合作協議》的新措施於本月21日推出。符合特定要求的港產食品,在內地海關實地查驗無異常,但仍須接受抽樣檢測,在抽樣後可直接放行,毋須等待檢測結果。

便利通關安排首階段涵蓋三大類食品,包括飲料及冷凍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類及奶類飲品);餅乾、糕點及麵包;及糖果及巧克力。實施便利通關安排的內地口岸包括深圳海關轄區口岸和拱北海關轄區口岸。

發言人表示,《合作協議》有助對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實現從源頭監控食物安全,達致口岸便利通關的目標;既促進香港與內地特別是大灣區的食品貿易,亦深化兩地在食物安全監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貫徹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發展綱要》。食安中心已安排簡介會,向本港食品業界介紹新措施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