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擬修例增走私香煙刑罰至最高200萬元罰款及監禁7年
海關為打擊私煙,計劃修例增加刑罰。助理關長賴子榮表示,按現時應貨稅品條例,被定罪的私煙活動不法份子可最高罰款100萬及監禁兩年,海關認為罰則已不合時宜,建議提升至最高200萬罰款及監禁7年。
他表示,在處理相關案件時,法院判刑未必可反映案件嚴重性。海關建議將應貨稅品條例一些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因為涉及私煙活動的人士未必是單獨行動或有組織性操控,涉及走私集團和活動。如建議獲接納,可將其犯罪得益凍結及充公,如能證明涉及有組織罪行,可要求法庭增加刑罰。
賴子榮表示,海關亦建議在應貨稅品條例增加假定,如果煙草產品的售價低於稅額,就可推定該煙草產品是未完稅產品,可增加海關的執法成效。他指出現時每包煙稅66元,但市面有場所以低至40至50元售賣「白牌煙」。
他又指出旅客如攜帶過量煙草入境,海關的處理方法包括不會提出檢控,但即時罰款。去年以該形式處理超過5000名入境旅客。海關希望可提升即場罰款水平,以收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