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利益取得光纖安服務訂單 有線寬頻時任職員罪成判囚八個月

法庭指被告有預謀犯案,如非東窗事發,定會涉及更多訂單。(港台圖片)
法庭指被告有預謀犯案,如非東窗事發,定會涉及更多訂單。(港台圖片)

有線寬頻時任助理經理及另外三人,涉嫌隱瞞該助理經理在一間承辦商的利益,以取得有線寬頻三份光纖安裝服務訂單,總值約17.8萬元。四人被控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助理經理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西九龍法院裁定涉案助理經理四項罪名成立,判囚8個月,其餘三人則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温紹明指被告有預謀犯案,如非東窗事發,定會涉及更多訂單,被告行為亦影響社會上公平競爭的商業環境。

四名被告依次為有線寬頻技術支援服務部44歲助理經理陳俊健、35歲技術員陳孝樑、諾建工程有限公司43歲董事盧樂熙、及陳俊健的44歲女友霍琬其。他們被控於2022年向有線寬頻隱瞞陳俊健為諾建的實益擁有人及經營者,不誠實地為諾建取得賺取報酬的機會,涉及三個住宅屋苑的三份光纖安裝服務訂單。

陳俊健被廉署拘捕後,訛稱在2021年底已向有線寬頻呈交聲明表格,交代他於諾建的角色,因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庭接納控方證人證供均誠實可靠,陳俊健家中被搜出諾建的銀行戶口月結單及支票簿等,顯然他是諾建的實益擁有人及經營者,透過盧樂熙去隱瞞自己的身份,明顯是為了避開有線寬頻訂單的利益衝突問題;陳俊健訛稱已呈交的聲明表格根本沒有獲上級批准,其行為必然有意圖誤導調查主任。

其餘三名被告,法庭認為無法肯定他們知悉陳俊健沒有向有線寬頻申報,而霍琬其亦可能只是協助男友準備文件、沒有想太多,由於缺乏決定性證據,故裁定三人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