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持續在巴士椅背寫具煽動意圖字句 被控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一名男子疑持續在巴士椅背寫具煽動意圖字句,被控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一名男子疑持續在巴士椅背寫具煽動意圖字句,被控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一名男子涉嫌在3月至4月期間持續在不同的公共巴士座位椅背,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國安處,今日被國安處落案控告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

國安處前日於將軍澳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這名29歲男子,他被控三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屬嚴重罪行,經定罪後分別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