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上年度調查結案投訴95宗 近五成半屬成立或部分成立等
申訴專員陳積志發表23/24年度申訴專員公署年報,指出公署完全達到在處理查詢、投訴、重新評審和覆檢個案等11項服務指標,其中10項更加超出指標,他強調將帶領公署人員謹守崗位、服務市民。
年報提到,23/24年度是自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後,特區民生全面復常的首個完整年度。公署共收到4351宗投訴,當中與疫情有關的投訴按年由766宗銳減至33宗,查詢則有近8600宗。
連同上一年度轉入的個案,公署在年度內完成處理共4397宗投訴,當中有2000多宗經全面跟進後結案,其餘2300多宗由於投訴缺乏理據或超出公署職權範圍,經評審後結案。
在年度內,公署經全面調查後結案的投訴個案共有95宗,當中近五成半的結論是「成立」、「部分成立」或「投訴不成立,但政府部門或機構另有缺失」,其餘投訴不成立。在1771宗以查訊方式結案的個案中,有335宗、即近19%發現涉及的部門或機構有不足之處。此外,公署在年度內完成10項主動調查行動。經公署調查後提出的186項建議中,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已完全接納並同意落實的建議達九成。
公署在年度內成功調解的投訴個案共187宗,平均僅需時約13天結案,逾92%交回問卷的投訴人和參與調解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滿意公署調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