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遭罰款1000萬港元

金管局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完成對星展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處以1000萬港元罰款。(港台圖片)
金管局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完成對星展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處以1000萬港元罰款。(港台圖片)

金管局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完成對星展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處以1000萬港元罰款。

調查發現,星展香港於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不同時期,就持續監控與客戶的業務關係,以及在高風險情況下進行嚴格客戶盡職審查方面的管控,存有缺失;星展亦未能保存部分客戶有關紀錄;星展香港期間亦沒有維持有效程序,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下,與以上管控缺失有關的責任。

當局表示,決定紀律處分時,已考慮調查結果嚴重性、向業界傳遞明確阻嚇訊息、星展已採取補救措施,加上過往並無與《打擊洗錢條例》相關紀律處分紀錄。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金管局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盡職審查措施,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銀行應定期檢視有關措施,以確保措施持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