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駒墳墓遭刑毀案 1人判入更生中心另一人判入勞教中心

Beyond樂隊已故主音黃家駒的墳墓遭遭刑毀,兩人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判刑。(網上片段截圖)
Beyond樂隊已故主音黃家駒的墳墓遭遭刑毀,兩人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判刑。(網上片段截圖)

Beyond樂隊已故主音黃家駒的墳墓遭一名15歲學生及一23歲青年用鐵錘破壞及淋潑汽水,兩人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觀塘裁判法院今日判刑,法庭按報告建議,判15歲男學生入更生中心,23歲青年則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出,墓地用以表達懷念尊敬先人之意,被告為求博取知名度以及他人認同,嘩眾取寵,做出案中破壞墓碑的冒犯行為,行為可恥。

裁判官引述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指15歲被告患有自閉症、強迫症及過度活躍症,受網上不良人士影響後加入「白卡聯盟」,鼓吹反社會行為,多番破壞社會、引人注目、滋擾他人。報告指23歲被告案發前曾被警方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在警方保釋下干犯本案。法庭根據報告建議,相信判處重視紀律的拘留式刑罰有助兩人更生,遂判處15歲被告入更生中心,23歲被告入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依次為15歲男學生及23歲報稱冷氣技工的葉子滔,兩人承認於本年5月19日在油塘高超道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黃家駒的墓碑,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