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部外以刀刺傷男保安 自閉症男學生被判12個月感化

感化官報告指,被告已充分反省及有悔意,考慮到整體案情和被告背景,法庭接納報告內容,判處12個月感化。(港台圖片)
感化官報告指,被告已充分反省及有悔意,考慮到整體案情和被告背景,法庭接納報告內容,判處12個月感化。(港台圖片)

一名患有自閉症的男學生去年10月於金鐘政府總部外以刀刺傷男保安,使對方手部受傷。男生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與父親吵架後,到政總外尋找與父親樣貌相似的保安發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明斌今判刑時,指被告已還押9個多月,並接納被告報告正面及重犯機會甚微,終判處被告感化12個月。

裁判官引述辯方求情指,18歲被告梁凱華自小沉默內向,至2020年診斷出自閉症,其語言和社交能力差,思考非常「死板」,並有嚴重表達和語言障礙;被告犯案是因為任職保安的父親著他學好些英語,但這對被告而言是非常困難,被告心中不忿,卻難以解釋,最終不敢直接傷害父親的被告選擇尋找一名與父親相似的保安員發洩。

裁判官認為,精神科醫生確認被告患自閉症,但入住精神病院對被告無幫助,建議被告定期覆診;感化官亦指,被告已充分反省及有悔意,考慮到整體案情和被告背景,法庭接納報告內容,判處12個月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