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水節襲擊案記者稱覺得被針對 警員供稱遭三至四人射水

四名男子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港台圖片)
四名男子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港台圖片)

九龍城去年4月潑水節期間,4名男子涉以水槍射向3名警員及3名無綫新聞記者,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無綫記者吳家軒續接受辯方盤問,指案發日覺得公司及拍攝團隊被針對,是因為被告沒對其他傳媒的記者做同樣的事。

吳家軒同意事發日現場除他及同事外,其他民眾也有機會是一個人被幾個人追着來射水,他曾要求向他射水的人射向他的雨褸」。他表示,曾手持水槍射水以營造拍攝效果,但不肯定是否曾向一名「黃色上衣、黑色短褲男子」射水,辯方播放被告事發日拍攝的影片後,吳指不同意在影片所顯示的一刻有向此人射水。

輔警男警員6553則在接受辯方盤問時稱,與輔警警員8591當日早上起現場當值,下午3時潑水活動開始,他們在城南道40號店外,右前方突然有3至4名手持大型水槍、情緒高漲的男子走近向他們射水。

輔警6553舉起右手阻止他們向自己射水,但對方繼續,並引起其他市民仿效,他和同事於是向衙前圍道方向離開並與其他警員會合,這些人才停止向他們射水。輔警6553說,記得事發時主要有一名紅衣男子向他射水,也有一名黃衣人士射水,沒留意到射水的男子是否有說話,但知道在他和同事離開期間,這些人曾尾隨。

他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事發日沒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也沒在警察記事冊上記錄被曾維誠射水或被人射水後感到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