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顛覆案|法官稱35+計劃成功與否並非判刑考慮因素
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繼續聽取第五批被告求情。代表被告吳敏兒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35+計劃不涉及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性質不屬相關《國安法》條例中最嚴重,所有活動均公開進行,讓政府可以將其消滅於萌芽狀態,在初選勝出的人士亦被選舉主任取消資格,反映計劃根本不可能成功。她提到被告無勝出初選,在案中只是「陪跑」,她在求情信中形容參與初選是一生做過最錯誤的事,對此深感後悔。
法官表示,35+計劃能否成功不是法庭判刑要考慮的因素,法庭認為所有罪成的被告均同意執行有關計劃的協議。法官又指出,即使勝出初選者報名參選立法會時被取消資格,仍會有替補人選頂上。法官又舉例說如果他想毒殺另一人,但因為化學知識貧乏以致毒藥量不足,令計劃不成功,這不代表謀殺的罪責就較輕。
代表被告譚凱邦的大律師馬維騉表示,被告是環保份子,參與初選初衷並非推翻國家和特區政府。被告獲得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撰寫求情信,讚揚他在環保方面的貢獻。
馬維騉希望法庭視譚凱邦為案件的「其他參與者」,如果法庭不接納,則希望最多只視被告為較低程度的「積極參與者」,他在新界西初選中得票最低,只屬「陪跑」,加上認罪可減刑三分一。他又提到被告有健康問題,希望可給予進一步減刑。
法官表示,根據醫學報告,被告的健康問題並不嚴重。法官又質疑律師的講法,是否認為判刑可以用初選中的得票衡量,律師澄清並非有此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