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歲女子被捕 涉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同意披露他們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區拘捕一名50歲女子。(港台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區拘捕一名50歲女子。(港台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區拘捕一名50歲女子,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調查顯示,兩名事主是夫婦,2021至2022年間女事主與被捕人士曾有商業上的合作。其後女事主決定退出商業合作,並與被捕人士就攤分利潤事宜發生爭拗。
於2023年11月,有人先後在兩名事主所居住的樓層電梯大堂及女事主工作地點的一個樓層,張貼載有女事主個人資料的單張,並要求女事主就聲稱的欠債還款。今年7月,再有人於女事主工作地點附近張貼多張類似的單張,載有兩名事主個人資料、指控女事主詐騙及要求兩人就聲稱的欠債還款。
女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住址、她在某組織擔任的職位及照片。男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曾擔任的職業及工作地點,以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男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性別及照片。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