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會議員稱當局更新處理輟學學生個案指引可保留彈性

教育局更新處理15歲以下輟學學生個案的指引,新指引不訂明發出警告信及入學令的時限。(港台圖片)
教育局更新處理15歲以下輟學學生個案的指引,新指引不訂明發出警告信及入學令的時限。(港台圖片)

教育局更新處理15歲以下輟學學生個案的指引,新指引不訂明發出警告信及入學令的時限,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郭玲麗認為取消時限是好事,可以保留彈性,讓局方按需要去處理。

郭玲麗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不認為取消時限會令學校不能及早發現相關個案,學校有機制,如果學生連續多天沒有上學,學校便要上報,而教師及社工亦會跟進,包括需要家訪等。她又說學生輟學前很多都有徵兆,例如經常遲到等,認為可以及早介入去處理。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鄧飛在同一節目表示,過往指引是學生連續兩個月不上學,當局會發警告信,連續6個月不上學,當局會發入學令。他說新指引沒有訂明時限,當局可能較以往更早發警告信或入學令。

鄧飛又說入學令主要是處理家長阻止學生上學的個案,但有些個案可能是學生出現情緒或精神健康問題,家長亦無法處理。他又認為應該跨部門,包括教育局、社署、學校及社福機構,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減少學生缺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