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署倡優化路試評核 長遠研引入電子系統

報告指出,運輸署長遠要進一步考慮探討能否利用高科技,例如電子考核系統協助考牌主任評核考試的表現。(郭志強攝)
報告指出,運輸署長遠要進一步考慮探討能否利用高科技,例如電子考核系統協助考牌主任評核考試的表現。(郭志強攝)

申訴專員公署就運輸署駕駛考試安排發表主動調查行動報告,建議運輸署優化駕駛考試的記錄評核安排。

報告指出,運輸署及交通審裁處近年處理的上訴及覆核個案數目增加,目前處理個案時主要依賴考牌主任路試期間即時撰寫的備註記錄,但記錄方式不一,記錄的事項及資料各有不同。運輸署應制訂指引,並必須認真檢討現時禁止路試攝錄的安排是否仍然恰當和合理,應考慮引入就路試而設的攝錄系統或記錄裝置,長遠要進一步考慮探討能否利用高科技,例如電子考核系統協助考牌主任評核考試的表現。

報告又指出,近年路試需求和輪候時間均處於較高水平,考生一般最長需輪候約7至8個月,學習駕駛執照的12個月有效期及駕駛考試表格的18個月有效期並不切合實際情況,建議運輸署檢視相關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