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警員開槍是瞄向身體最大部分 強調使用武力符合原則

事發現場在錦屏樓,警員及後封鎖現場調查。(林曉儀攝)
事發現場在錦屏樓,警員及後封鎖現場調查。(林曉儀攝)

北角錦屏街錦屏樓一名男子涉嫌襲擊家人,警員到場處理時,該名38歲男子雙手分別持菜刀及剪刀,企圖衝向警員,警員多次警告無效,向男子開槍,男子中彈受傷,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冼國明表示,事件屬不幸,對死者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但認為警員在事件中表現冷靜、堅定,使用武力符合原則,對此予以肯定,又指警方會再作更深入、全面調查。他表示,當時情況危急,男子雙手持有武器衝向警員,警員為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別無選擇下開槍,認為相關做法專業。他表示,警員接受訓練時的準則是開槍要瞄向身體最大部分,認為做法適當。

警方表示,開槍的警員是任職8年的衝鋒隊警員,當時沒有配戴盔甲,但手中持有盾牌,開槍的距離約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