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助學員認識法律程序及提升訟辯技巧

林定國在活動中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林定國社交專頁圖片)
林定國在活動中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林定國社交專頁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參與律政司「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的模擬法庭審訊活動,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林定國說,培訓計劃最主要目的,除了希望學員認識法律程序和提升訟辯技巧,更重要是希望學員明白背後的價值觀、概念。

林定國在社交專頁說,以前他做大律師、法官,但沒有做過證人,更加沒有做過被告。他在活動中,在善導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潘兆童的見證下,接受控辯雙方律師的盤問。他說,嘗試不同角色,代入別人的位置,對自己有一定幫助。

林定國說,判案相對簡單,只要判斷是否毫無合理疑點,即可有決定。但世事很多時最終沒有答案,沒有絕對的對錯,若能認清這點便能保持較開明的態度,接受和面對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和事。如果整個社會都抱持這種心態,包容性會更大,容得下更多元化的人和事,人與人之間相處更加融洽,不會有很多非友即敵的心態,造就真正多姿多彩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