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推動高質航運服務發展及鼓勵企業選用香港作為仲裁地

林定國(後排左二)見證「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林定國社交網頁)
林定國(後排左二)見證「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林定國社交網頁)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會繼續推動高質航運服務的發展,並積極鼓勵企業選用香港作為仲裁地,特別是「走出去」的内地企業,可以在熟悉的環境下解決海事爭議。

林定國在社交網頁表示,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國家是航運大國、全球最大的商品貿易出口地,也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需要在海事法律方面加強話語權,以保障合法權益,香港在這方面具有獨特優勢。

他提到,作為國際航運中心,香港擁有高質量的法律人才、完備的司法架構,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是亞太區內重要的海事爭議解決中心。在《紐約公約》下,香港的仲裁裁決可以在各締約國內獲得承認及執行;香港亦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BIMCO)全球海運業通用的標準合同中,四個指定仲裁地之一,與倫敦、紐約和新加坡看齊。

林定國出席香港航商總會成立招待會,見證「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相信有助香港提升國際化航運服務,為壯大海事法人才庫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