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4|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容許投資住宅物業

即日起,容許投資住宅物業,成交額須為5000萬元或以上,投資於房地產獲計算入投資總額上限為1000萬元。(港台圖片)
即日起,容許投資住宅物業,成交額須為5000萬元或以上,投資於房地產獲計算入投資總額上限為1000萬元。(港台圖片)

施政報告提出,進一步強化香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地位,包括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日起,容許投資住宅物業,成交額須為5000萬元或以上,投資於房地產獲計算入投資總額上限為1000萬元。明年3月1日起,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行政長官李家超亦宣布,擴大稅務寬減適用範圍。政府將諮詢業界,增加基金及單一家族辦公室享有稅務寬減的合資格交易種類。

他說,香港亦爭取與中東等地區的大型主權基金合作,共同出資成立基金,投資內地及其他地區的資產。政府會全力推動更多環球資金在港管理,包括促進私募基金透過港交所開拓新銷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