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及鄧楨任期延續3年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及鄧楨的任期,由本月25日起,延續3年。(港台圖片)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及鄧楨的任期,由本月25日起,延續3年。(港台圖片)

司法機構表示,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及鄧楨的任期,由本月25日起,延續3年。

司法機構說,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