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 製作人作供稱因超出預算等改用6塊屏幕

3名藝能工程職員否認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案件在區院續審。(港台圖片)
3名藝能工程職員否認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案件在區院續審。(港台圖片)

男子組合MIRROR前年7月紅館演唱會,有巨型電視屏幕墮下,3名藝能工程職員否認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案件在區院續審。外號「fran9」的演唱會製作人林浩源作供時指出,曾打算使用12塊屏幕,後來因超出預算及有負重疑慮,改為使用6塊屏幕。

林浩源稱,約在2021年底至2022年初成為MIRROR演唱會監製,負責統籌及設計流程;舞台設計由周淑貞負責;被告梁耀祖負責懸掛設備的設計及計算承重分布。燈光師和音響師等人會將資料交給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梁耀祖,再由梁耀祖加入草圖,移動裝置、煙花和舞台效果亦包括在內,而涉案LED電視屏幕屬於移動裝置之一。

林浩源表示,周淑貞前年2月或3月完成舞台設計圖則,當時打算使用12塊屏幕,因MIRROR是12人組合,後來5月與工程承建商及分判商開會時,由於超出預算及有負重疑慮,改為使用6塊屏幕;當時3名被告均有出席會議,梁耀祖在場曾計算及稱使用6塊屏幕可行。

林浩源又確認,開演後,有MIRROR成員曾在長方形橋樑失平衡跌倒,決定不再使用,他另與MIRROR經理人「花姐」商討後,亦決定不再使用另一個升降台。

電訊盈科助理副總裁李秀儀供稱,MIRROR演唱會第4場以後的場次須腰斬,一共9場、每場票房損失達1000萬元;另衍生票務收入、直播、周邊產品及轉換場地等損失,安排退票和換票等亦牽涉約1000萬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