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上調3% 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其商議的基礎。(港台圖片)
政府發言人說,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其商議的基礎。(港台圖片)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在2024至25年度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3%,並會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有關2024至25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其商議的基礎;並已以平衡的方法考慮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2008年5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以及司法機構的立場。

當局指一籃子因素包括: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法官及司法人員所享有的福利和津貼;生活費用的調整幅度;香港的整體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