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港人到東南亞禁錮從事非法工作 兩男子承認串謀詐騙還押候判

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兩名被告需要還押。(港台圖片)
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兩名被告需要還押。(港台圖片)

有港人懷疑因高薪工作被誘騙,被「賣豬仔」至東南亞後遭禁錮,從事非法工作。涉案兩名男子承認誘使數名人士前往外地,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一人另承認洗黑錢超過698萬元,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兩名被告需要還押。

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於2021年至2022年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串謀詐騙某些會被誘使前往外地的人士,即不誠實地向該等人士虛假地表示有真實的就業、商業機會產生可觀經濟報酬,從而誘使他們前往其他國家。

其中一名被告另被控一項洗黑錢罪,亦承認「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日至2021年,處理約 698萬元財產。

案情指,兩名被告涉嫌串謀誘使最少5名港人前往外地,令受害人遭禁錮及交出贖金。其中一名受害男子是輕度智障,他在2021年間應網上女友要求,到泰國收取一筆款項,受害人在其中一名被告陪同下,到入境處申請護照及前往機場。抵達曼谷後,被告知已被賣掉,須在緬甸工作6個月。受害人拒絕後,手機遭奪去,期間被毆打及電擊棒攻擊,及被困於籠內4天。數天後,受害人母親支付共約4萬元,受害人才獲釋回港。

另外有受害人在通訊軟件群組獲得聲稱工作機會,到達曼谷後,被帶到緬甸及告知被「賣掉」,受害人女友支付約2萬美元後,受害人獲釋回港。亦有受害人分別在2021至2022年間跌落「賺快錢」陷阱,遭誘騙到柬埔寨等東南亞地區,被收走護照後,進行電話詐騙。家屬報案揭發案情,其後獲釋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