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本年度第4季起實施 政府每年收入增逾8億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落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港台圖片)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落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港台圖片)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落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並於本年度第4季起實施,以體現「能者多付」的原則,預計政府收入每年可增加約8億2000萬元。

累進制分3級,住宅物業全年租值首55萬元,差餉百分率是5%,與現時一樣;之後的25萬元,百分率增至8%;高於80萬元的部分,百分率增至12%。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相信,修例對整體住宅物業市場不會有很大影響,亦不會影響香港的簡單低稅制及整體競爭力。

另外,立法會通過決議案,落實預算案提出在明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3%的酒店房租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