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有關部門對土地違例發展執管流程及力度仍有進步空間

申訴專員陳積志主動調查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對土地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崔蔚恩攝)
申訴專員陳積志主動調查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對土地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崔蔚恩攝)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對土地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並提出共16項改善建議,包括在執管流程及力度仍有進步空間。

公署發現,規劃署處理部分重複違規個案時,做法有欠阻嚇力,應研究以遞減方式縮短法定通知書的遵辦期,同時應納入更多考慮因素,增加違規成本。公署留意到,當中有兩宗個案涉及違例將私人土地用作貯物及停車場,性質屬於易糾正或重犯情況。

至於地政總署,公署指,有個案顯示,署方未有適時完成屬於優先處理類別的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應加強培訓,確保職員清楚了解執管角色,適時跟進違規及違契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