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泰國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協議書處理糾紛

根據合作協議,兩地消費者與當地商戶發生糾紛時,可以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投訴。(消委會提供)
根據合作協議,兩地消費者與當地商戶發生糾紛時,可以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投訴。(消委會提供)

香港消委會與泰國消委會在香港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以加強跨境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

根據合作協議,不論是香港消費者在泰,又或泰國消費者在港,與當地商戶發生糾紛時,可以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投訴。在取得投訴人的同意下,居住地的消保組織可將投訴的詳情、相關文件等送達對方消保組織,由該組織協助消費者解決糾紛。

如商戶提出和解方案或有任何回應,該組織會將結果轉達至居住地消保組織,再知會投訴人。互通機制可解決兩地消費者以往因為言語不通、消費者已返回居住地及司法管轄區不同,而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

根據香港消委會的數字,2022至2024年9月共接獲6宗泰國旅客的投訴,當中有3宗涉及更改或終止合約,涉及營商手法有2宗。泰國消費者委員會於過去3年則未有收到來自香港旅客的投訴。

香港及泰國消委會都相信,通過是次協議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不但讓消費者於返回居住地後仍能尋求協助,有助排解消費糾紛,長遠而言,亦對促進兩地的旅遊及零售業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