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洗黑錢1300萬 警方申請加刑法庭接納判囚40個月
一名20歲無業男於前年透過9個銀行戶口協助騙徒清洗1300萬元犯罪得益,早前承認9項「洗黑錢」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0個月。
案情透露,2022年5月至8月期間,警方接獲29宗網上騙案,事主在不同社交場合及平台看到「揾快錢」廣告,騙徒向事主保證,只要預先支付幾千至幾萬元的保證金,然後進行網購刷單任務便可獲取豐厚佣金,事主於是依騙徒指示存款到多個戶口。事主完成刷單任務後欲取回保證金和佣金時,騙徒卻多番推搪和拖延,最後失去聯絡,29名事主合共損失約2700萬元。
警方追查資金流向,並發現其中9個涉案傀儡戶口均屬被告名下,被告在2022年6月至11月期間清洗逾1300萬元的犯罪得益,警方同年12月拘捕被告。
秀茂坪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陳肇峯在法院外簡報案情,指警方在本案中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庭批准及加刑50%,最終被告判囚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