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向持份者闡述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事宜

鄧炳強(右二)、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左二)、保安局副秘書長王秀慧(右一)和保安局助理總監(關鍵基礎設施)陳永安(左一)解答與會者就不同方面的提問。(政府新聞處)
鄧炳強(右二)、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左二)、保安局副秘書長王秀慧(右一)和保安局助理總監(關鍵基礎設施)陳永安(左一)解答與會者就不同方面的提問。(政府新聞處)

保安局早前就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事宜的立法框架進行諮詢,共收到53份意見書,當中52份,包括47份來自業界的意見書,支持立法或提出正面建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本月起會為業界持份者舉辦10場工作會議,以優化相關條文,爭取在今年內將條例草案定稿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鄧炳強在政府總部主持諮詢報告簡介會,向關鍵基礎設施持份者闡述諮詢結果和推展立法工作的未來路向,強調政府會繼續跟不同界別的持份者進行工作會議及保持溝通,聆聽他們的意見,超過200名持份者出席簡介會,包括本地及外國商會、有機會被指明為「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機構、網絡保安服務供應商等。

鄧炳強重申,立法旨在透過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須履行三類責任,即架構責任、預防責任,及事故通報和應對責任,減低被網絡攻擊而受擾亂或破壞的可能,讓重要的服務運作暢順,從而提升香港整體的電腦系統安全。他亦回應意見書中部分主要關注,包括積極考慮放寬事故通報時限、重申條例不具域外效力,亦不針對個人資料及商業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