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顛覆案|4人為首要分子41人積極參加者 各被告刑期一覽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四名「首要分子」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同案其餘41名被告全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刑由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本台製圖整理各被告刑期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