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跑項目木工外勞工頭承認收賄判入獄17星期 即時監禁

署理主任裁判官判刑時稱,本案罪行性質嚴重,法庭不會姑息任何相類違法行為,故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港台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判刑時稱,本案罪行性質嚴重,法庭不會姑息任何相類違法行為,故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港台圖片)

廉署早前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項目木工外勞「工頭」,向10名外勞收賄共約54000元,以協助工人繼續受聘。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收賄,判入獄17個星期。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稱,本案罪行性質嚴重,法庭不會姑息任何相類違法行為,故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涉案木工「工頭」陳顯良,62歲,為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所聘用的輸入勞工。他承認10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案情透露,金門於2020年獲機管局判授機場三跑項目的旅客捷運系統及行李處理系統工程項目合約,並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聘用輸入勞工。被告是金門透過該計劃聘用的外勞「工頭」,負責帶領一組輸入勞工在工地擔任木工,其工作受金門一間分判商監督。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10名工人經被告介紹來港工作,並於去年12月底從內地抵港後,加入被告帶領的木工小組,每人月薪37800元。被告於該等木工抵港後,分別向他們索取每個工作天600元賄款。木工們相信如果他們拒絕向被告支付賄款,便不會繼續獲金門聘用。被告最終從每名木工收取由4800元至5400元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