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居住權案原答辯人已離世 其伴侶感激法庭肯定

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律政司就3宗同性伴侶的公屋及居屋居住權、擁有權及遺產繼承權的上訴。

其中兩宗案件的原答辯人吳翰林於2020年離世,轉由配偶李亦豪代表答辯。李亦豪在社交網頁表示,案件終於劃上句號,感激法庭肯定吳翰林對同志平權的付出。

另一宗有關公屋居住權案答辯人Nick Infinger 到庭聽取裁決,他說感到開心,強調住屋是基本權利,裁決反映同性伴侶亦有權一起居住,希望香港變得更公平,亦期望本港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保障同性伴侶權利。

婚姻平權協會共同發起人邱銘諾對裁決表示非常歡迎,認為突顯不同性傾向人士應該得到保障,又呼籲政府正視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