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規管下月諮詢 何永賢倡業主先了解法例要求再作改裝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近日聽到個別情況,指分間單位業主打算以改裝作「簡樸房」為理由,提前收回單位,但她認為業主理應了解「簡樸房」的法例要求後,再作改裝。
何永賢在社交專頁表示,「簡樸房」的規管將於下月展開諮詢,之後還要向立法會提交草案,進行審議和立法程序,正式的「簡樸房」標準將在完成立法後出爐,法例生效後還有登記期和寬限期,有充足時間讓業主將分間單位改裝。
何永賢又說,現行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規定,分間單位租賃的規管周期,分別為首期租賃2年及次期租賃2年,租客在首2年租期結束後,有權於次期租賃再續2年。租戶若懷疑自己權利被剝削,可向估價署舉報或查詢,同時呼籲業主要充分了解相關法例,以免侵害租戶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