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業計劃部分評審成員申報利益衝突文件記錄未能提供予審計署

審計報告建議需要確保有公平機制以甄選青年創業申請者,並持續檢視撥款資助青年創業者的情況。(港台圖片)
審計報告建議需要確保有公平機制以甄選青年創業申請者,並持續檢視撥款資助青年創業者的情況。(港台圖片)

《2015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3億元的青年發展基金,作為加強支援青年的其中一項措施,基金分別於 2016及2019年推出創業配對基金和創業計劃。審計報告建議需要確保有公平機制以甄選青年創業申請者,並持續檢視撥款資助青年創業者的情況。

報告提到,創業計劃接獲的申請有33份,當中近一半是非政府機構獲選為營運機構,獲批撥款總額1億3千多萬元。而6間非政府營運機構共接獲2805份申請中,只有不到一成青年創業申請者,獲選得到資本資助及相關服務。

另外,審計署曾到訪兩間非政府營運機構的辦公室,檢視項目推行情況,發現有可改善之處,舉例在一間非政府營運機構選出的22名青年創業申請者中,有5名在最終面試並無取得最高分數。有關機構表示,有申請者在評審小組全體成員商議後選出。至於青年創業申請者的初步評審及最終面試,部分評審小組成員申報利益衝突的文件記錄,亦未能提供予審計署審閱。

審計署對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提出多項建議,就資本資助的創業資助計劃,認為應繼續提供更多協助和指引,加強鼓勵非政府機構參加,並採取措施,改善甄選程序等。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