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鳴峰稱憲法為每個人提供保障 廖長江指法治功能是約束公權力
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在會展舉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鳴峰在對談環節表示,要學習用法治觀點理解作為社會一分子的角色,認為有責任遵守法律、維護公共秩序和尊重社會功德,不單體現在遵守交通規則小事上,亦要體現在維護社會秩序的大事上,無論在學校、家庭和工作崗位上,以法治意識幫助成為負責任的公民。
王鳴峰表示,三中全會提出新發展理念,強調全面依法治國,認為是每個香港青年的機遇,因為建立完全公平的文化意識和公平機制,可讓所有公民發揮所長,追求幸福生活。他又說,憲法第33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為每個人的生存、生活和發展提供根本保障,唯有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情況下,人民才可生活富足、經濟才可長足發展。
全國政協常委廖長江說,2018年憲法將「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法制是法律和制度,屬於靜態,注重立法,無論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社會都有法律制度,但未必代表有法治。
至於法治,他認為,是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等各環節,形容是全過程、全鏈條的動態概念,也是一種精神文化或修養,有明確價值觀,需時培養及熏陶,而法治鮮為人知功能是約束公權力,相信一字之差,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有深遠影響。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法律研究所所長莫紀宏表示,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性質是一種政策,與法律不一樣,政策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下有引導性、不是強迫性,沒有設定老百姓的權利和義務,只是為國家立法提供方向,但本港市民若想了解特區發展前景,除了看法律,還要看執政黨有何政策設想,就會對前途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