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裁定8招聘機構廣告例規 向平台及機構發執行通知須糾正
私隱專員公署關注有機構透過網上招聘平台刊登匿名招聘廣告,以收集求職者個人資料的情況。經調查後,私隱專員鍾麗玲裁定8間招聘機構在 JobsDB 平台刊登匿名招聘廣告,違反《私隱條例》規定。
公署調查發現,求職者的個人資料在遞交職位申請後,被存放在JobsDB的管理系統,因而屬《私隱條例》下的「資料使用者」,必須遵從《私隱條例》規定。而8間招聘機構在 JobsDB 平台刊登匿名招聘廣告,要求求職者向不知名的招聘機構提供個人資料,以及JobsDB透過其平台刊登有關廣告,兩者同樣涉及不公平地收集求職者的個人資料,因而違反規定。
公署表示,私隱專員已向 JobsDB 及3間招聘機構發出執行通知,指示相關機構糾正違反事項,以及防止同類行為再發生,亦向餘下的5間機構發出勸喻信。
私隱專員又促請其他網上招聘平台的營運商,慎防任何人利用匿名招聘廣告進行詐騙行為或不公平地收集個人資料,以及要小心審視接獲的廣告,以識別及避免刊登匿名招聘廣告,保障市民個人資料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