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有關改善舊樓消防安全修例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為舊樓業主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在工程後向有關業主收回工程費用,藉此協助提升舊樓的消防安全水平。
多名議員發言支持修例,勞聯的林振昇說,過去多宗火警顯示有關消防風險問題不能再拖,包括今年4月佐敦道華豐大廈大火事件,舊樓居民面對火警風險,需要盡快修例。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說,不少舊樓居民期望,今次修例通過之後,當局會很快上門維修各類消防設施,但他引述政府表示,初期每年可能只會為大約10幢樓宇進行代辦工程,相對於全港數以百計、甚至上千幢有較高消防風險的舊樓,是杯水車薪。他認為,政府只要善用專業,增加外判,相信能更快、更有效地協助更多舊樓,進行由政府代辦或業主自行開展的消防工程。
A4聯盟的楊永杰說,除了「三無大廈」,地區上不少舊樓雖然有法團,但屬於「殭屍法團」或「長者法團」,與「三無大廈」並無分別,希望政府將來能將有關大廈納入評分準則內,以釐定代辦工程先後次序。
工聯會的鄧家彪指出,現時不少舊樓業主不願組織法團,怕太多法律責任「上身」,擔心修例後加強相關法律責任,會嚇怕更多業主擔任大廈法團的義務工作,希望政府留意,各部門要協調好執法的優先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