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建議不遵辦強制驗樓引入6千元罰款 強制驗窗罰款增至3千
發展局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加強涉及樓宇安全多項罰則,並引入新罪行。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就不遵辦強制驗樓通知引入6000元的定額罰款;強制驗窗通知定額罰款倍升至3000 元。
當局又建議提高法庭可處最高罰則,加強阻嚇力。涉及外牆或其伸出物部分的強制驗樓通知,建議將最高罰款由5萬元提高至20萬元,監禁則維持一年;不遵辦驗窗通知則由2萬5千元增至10萬元, 監禁維持3個月。
發展局又建議引入新罪行,針對逾期未有遵辦法定通知或命令,有關樓宇外牆、伸出物或窗戶有損壞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毀,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