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撤銷7名潛逃者特區護照 禁止向他們提供或處理資金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保安局表示,任何人禁止向他們供資金或處理資金,不能夠跟他們合夥做生意或投資,並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郭榮鏗及任建峰亦被吊銷法律執業資格。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特區政府採取的措施非常有效,部份人士可能會乞求外國政權給予他們某些身份,但當他沒有利用價值,就會失去這些身份,變成棄卒,他們的特區護照被取消後,就不能去其他地方。
鄧炳強又說,據他理解部份外國司法機構是由於該潛逃者在香港有律師資格,因而給予在當地的律師資格,但現時特區政府取消相關資格,如果這些地方的司法機構仍繼續讓他們享有當地的資格,他們的司法制度有無公信力,就要由他們自行判斷。
鄧炳強強調特區政府透過不同方法切斷潛逃者的資金來源,包括任何人為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都會構成違法行為,這些措施非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