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承認以虛假陳述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 還押候判

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港台圖片)
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港台圖片)

52歲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陳永高,11年內先後4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共逾13萬元,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另外5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被告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並須在申請表格申報財務負債,入境處審批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的財務狀況,並向庫務署推薦批核預支薪金申請。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預支薪金申請時,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當時分別拖欠多間財務機構債項逾28萬元至逾36萬元不等。被告承認於2009年7月至2020年1月,先後4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在表格報稱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000元至40000元不等,涉及款項共逾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