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專家繼續講解電路板操作技術事宜

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71天審訊。(港台圖片)
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71天審訊。(港台圖片)

8名男女涉及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71天審訊。控方電子裝置專家、時任署理總督察盧永楷繼續作供,控方重提屬於被告張家俊的電腦中擷取的3D打印設計圖,曾經出現在應用手機程式通訊群組用戶,與另一被告李嘉濱的對話中,同樣草圖亦被發送到涉案群組內。

控方庭上展示的草圖顯示疑似墓碑物體上有一塊俗稱「單板機」單板電腦的電路板,並展示從涉案手機中擷取的相片,專家證人確認相片中的「單板機」與所檢驗的「單板機」證物相似,相信是同一個裝置,建造方法及組件大部分相似,港鐵羅湖站爆炸案現場檢獲的電子裝置可以透過應用程式通訊群組機器人操作及點燃電子火柴。

張家俊代表律師盤問專家證人時提到,警方在被告公司搜獲兩組電路板連電池,有關電池並沒有如同羅湖站爆炸案現場及宏創方503室內的電池般貼上標籤,專家證人同意。

辯方續問到,該組裝置上的「Lilygo」模塊可以承受的電壓,專家證人供稱,一般而言約4至6伏特,如果超過8伏特有可能會「燒」,但沒有進行實驗,故不確定。辯方又問,模塊是否可用於汽水機廣告屏幕,專家證人同意,但認為使用「單板機」更為合適,因為「單板機」如同微型電腦,用於顯示屏幕會更容易,「單板機」可以儲存較多內容,與外界通訊較為容易。法官陳仲衡關注,如果「一次性」使用,是否便毋須升級,例如羅湖站爆炸案的裝置使用後便燒毀,專家證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