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鼓勵私營機構參考政府合約加入調解條款 推廣調解為先文化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為了深化調解文化,政府以身作則,自今年2月6日起,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正式生效,表示政府和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嘗試調解解決爭議,期望透過牽頭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鼓勵私營機構參考並在其合約中加入類近的調解條款,進一步推廣「調解為先」的文化。
林定國在中學朋輩調解比賽總決賽致辭表示,要將調解文化感染整個社會,應該由校園着手,將這價值觀從小植根於下一代。近年,律政司通過舉辦、合辦或支持多項活動,積極向學生推廣「調解為先」文化,希望提升他們對調解的認識。
他形容,學校是社會的縮影,朋輩調解能為雙方提供一個公平表達意見的平台,促進溝通和理解,中立的朋輩調解員能排解雙方情緒,努力斡旋,令雙方找到共通點,從而有建設性地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