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指持相關許可證網約私家車 亦遵須守安全座椅新例

署方指新規例為緊急情況提供免責辯護。(政府新聞處)
署方指新規例為緊急情況提供免責辯護。(政府新聞處)

今年11月起,8歲以下並且身高少於1.35米的兒童,需要強制使用兒童束縛設備乘坐私家車,違規的司機會被罰款230元。如接載身體不適的兒童,可獲免責辯護。

運輸署又說,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網約私家車,如果接載相關兒童,亦需要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否則司機需負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