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籲市民歡度節日保持地方清潔 勿煲蠟勿放孔明燈

康文署提醒市民在歡度節日時,要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港台圖片)
康文署提醒市民在歡度節日時,要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港台圖片)

中秋節翌日假期,康文署提醒市民在歡度節日時,要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

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可被罰款30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