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抵港旅客行李內藏2萬件另類吸煙產品 判囚15個星期

海關檢獲的另類吸煙產品。(政府新聞處)
海關檢獲的另類吸煙產品。(政府新聞處)

一名37歲從機場抵港旅客,在行李內藏有2萬件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5個星期。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

涉案旅客在9月15日經機場抵港,海關人員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批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54000元。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