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未完稅香煙抵港判囚兩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一名男旅客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港台圖片)
一名男旅客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港台圖片)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

海關昨日在機場截查一名55歲抵港男旅客,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098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9400元,應課稅值約36300萬元。隨即拘捕該名旅客。

海關表示歡迎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