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首長責任制10月中旬或之前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介紹「部門首長責任制」、調查機制運作模式等。目標在6月將《調查規例》提交予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將於10月中旬或之前生效。
政府建議,「責任制」將按部門問題的嚴重性,訂立兩級常設調查機制,並賦予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新的調查職能,讓敍用委員會領導的調查小組,可進行第二級調查工作。
編輯:劉景輝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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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介紹「部門首長責任制」、調查機制運作模式等。目標在6月將《調查規例》提交予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將於10月中旬或之前生效。
政府建議,「責任制」將按部門問題的嚴重性,訂立兩級常設調查機制,並賦予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新的調查職能,讓敍用委員會領導的調查小組,可進行第二級調查工作。
編輯:劉景輝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