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揭外傭平均被濫收1.9萬元中介費 促廢除「跳工」容許轉換僱主

聯會稱大多外傭害怕「跳工」政策不敢解除合約。

【橙訊】外傭來港工作後語言不通加上人生路不熟,容易遭僱主或中介公司剝削。有工會在去年一月至今年五月期間,收到處理了57宗濫收中介費個案,外傭平均被中介公司收取1.9萬元中介費,較前年增加五成六,當中28宗涉及同一中介,該中介更沒收外傭的個人證件。

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表示,去年一月至今年五月期間,聯會及其屬會共處理來自不同國籍外傭的個案有178個,共收到461宗各類投訴。聯會理事Ratih表示,有個案來香港前被迫簽署貸款協議,但從未收取款項,抵港後卻被迫向一家香港財務公司償還貸款。她補充,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表示,協議並非在香港簽署,因此不受理。

聯會指,去年收到的投訴中,六成與工作時受剝削相關,包括沒有休息日、休息日不足24小時、工時過長、剋扣人工、食物不足、缺乏適當住宿、工作内容與合約不符、語言/身體/性虐待等,當中僅6%個案選擇終止合約。聯會稱,大多外傭害怕「跳工」政策不敢解除合約。

聯會主席博嘉聲促政府加緊調查並處罰違規中介公司。

聯會理事Chuni Thapa稱,一名尼泊爾外傭被迫無薪工作四個月,每天工作19個小時,沒有休息日,遭辱罵和身體虐待,但在向勞工處提出申訴五個月後,處方通知該名外傭不會起訴僱主。

聯會主席博嘉聲表示,外傭不捨得失去工作,即使遇到苛待也得努力忍受,直到身體出現問題。她促請政府廢除「跳工」政策,讓外傭與其他僱員一樣有轉工自由;勞工處在周日開放並提供充足傅譯服務,方便外傭申訴;提高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起訴和處罰中介的能力;提高海外家務工、傭主、政府部門和領事館對《殘疾歧視條例》的認識。

圖:星島